在当前地方中小银行持续完善治理、严防风险的大背景下,职工董事的履职能力与合规意识,已经成为监管关注的重点。
近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集中发布一批行政许可批复,正式核准聊城辖区内高唐、东阿、阳谷三家农村商业银行职工董事的任职资格。
此次集中批复,既是三家农商行优化内部治理结构的正常举措,也是监管部门压实法人治理责任、强化风险防控的直观体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近期统一核准了聊城三家农商银行职工董事的任职资格,分别是高唐农商银行于延飞、东阿农商银行郑文婷、阳谷农商银行陈风伍。
从批复内容可以看出,监管部门在完成资格审核的同时,对新任董事的履职行为提出了统一且明确的要求。
监管部门在批复中着重强调,三家银行要督促新任职工董事认真学习金融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尽快熟悉岗位职责,做到忠实履职、勤勉尽责。
这一要求是结合农商银行立足县域、贴近基层、风险点多面广的实际情况,从源头强化对决策层人员的履职约束。
同时,所有批复均统一设定三个月到任期限,明确规定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岗,任职批复将自动失效并办理注销手续,用刚性要求确保人事调整及时落地,避免出现岗位空缺、治理缺位的问题。
职工董事是银行董事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既要代表职工参与决策,也要在经营管理中发挥监督制衡作用。
此次集中核准与统一要求,反映出监管部门对县域农商银行法人治理的精细化监管思路——
一方面通过规范人事任免,健全银行决策与监督机制。
另一方面以风险合规为核心,提升董事会整体风控水平,防范因治理薄弱带来的经营风险。
目前,高唐、东阿、阳谷三家农商银行正按照监管要求,有序推进后续任职程序,确保新任董事尽快到岗开展工作。
从行业整体监管趋势来看,监管层对农商银行董事、高管的资格审核、履职管理、期限要求正不断收紧。
任职资格核准与合规要求同步下达、刚性条款与责任压实同步推进,已经成为地方中小银行监管的新常态。
这也意味着,今后农商银行决策层和管理层人员,必须把合规经营、风险防控贯穿履职全过程,以规范的公司治理支撑稳健发展,更好地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和乡村振兴。(素材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网站)